职业健康监护:

0561-5252394

职业病检测评价:

0561-5252166

理化实验室:

0561-5252328

公共卫生监督:

0561-5252268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公示(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

发布日期:2024-11-04 08:30:59 浏览次数:133

用人单位名称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

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淮北市烈山区和濉溪县韩村镇小湖孜(临涣车辆段)

淮北市烈山区005乡道与工农路交叉口西420米(烈山车辆段)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孙疃镇浍河南岸(孙疃码头)

用人单位联系人

陈伦卿

报告名称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段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报告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军

项目负责人

高伟

现场调查人

张旭升、李玉露

调查时间

2024-07-22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张旭升、李谢军、刘曙杰、李玉露、马剑萍等

现场检测时间

2024-07-23~2024-09-11

实验室检测(分析)人员

王士军、黄亚北、葛令全

检测时间

2024-07-23-2024-09-28

项目简介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隶属于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主要为淮北矿业集团生产经营活动及周边地区部分企业提供铁路运输服务。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的车辆维修主要配套生产车间统称为车辆段,分为两处厂房,分别是烈山列修车间和临涣修车车间,主要负责总公司所在地火车车辆的检维修和运转,另有孙疃码头输煤车间负责码头卸煤转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健康委员会第5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规定和要求。

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紫外辐射、苯系物、锰及其化合物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概述

检测项目

检测岗位/点数

合格率

 

个体粉尘浓度

12

100%

 

定点毒物检测浓度

3

100%

 

个体噪声

13

46%

 

紫外辐射

2

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7.结论

7.1本次检测对用人单位产尘作业点和接触粉尘岗位进行粉尘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7.2本次检测共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苯系物、乙酸乙酯等毒物进行了检测,其结果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7.3本次检测根据工作日写实对三个主要车间作业点、岗位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计算,焊工、钳工、预检的个体噪声检测结果经计算均超过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超标原因可能为:因工艺和散热要求焊工与钳工作业统一布置在车间大棚内,钳工修理时使用小锤整边修理和砂轮打磨、切割等设备噪声本底值较大,导致各工种在作业时受到影响,副司机调整方向和巡检时频繁经过噪声较大的动力间和电器间,检测结果也显示偏高。

7.4本次对该企业2个作业点的紫外辐射进行了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7.5职业卫生现场管理:该公司部分岗位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基本满足工作场所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现场工人存在未正确佩戴耳塞的情况。

7.6该公司在部分生产装置区设置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标识8.建议

8.1针对用人单位噪声超标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综合考虑安全生产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按规定要求工人在生产时正确佩戴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经调查用人单位配备的耳塞为参数NRR值24dB的3M1270耳塞,其噪声有效衰减值=(NRR值-7)/2=8.5dB,小于15.5dB[100.5dB(定点噪声最高值)-85dB],不满足要求,故建议用人单位在高噪声作业点的员工可同时佩戴防噪耳罩,耳罩参数计算应满足(声衰减值+5dB)>(该地点检测结果-85dB);

对本底噪声较高的岗位,合理安排调整其工作区域、时间和班次,减少接触时间,适当安排工间休息。

8.2确保各岗位对应危害的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到位,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学习企业相关职业卫生知识,使其了解相关危害并能掌握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方法。

8.3定期对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体检并按要求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8.4按要求补充更新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公告栏、告知卡,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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