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结论
7.1本次检测对用人单位产尘作业点和接触粉尘岗位进行粉尘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7.2本次检测共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苯系物、乙酸乙酯等毒物进行了检测,其结果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7.3本次检测根据工作日写实对三个主要车间作业点、岗位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计算,焊工、钳工、预检的个体噪声检测结果经计算均超过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超标原因可能为:因工艺和散热要求焊工与钳工作业统一布置在车间大棚内,钳工修理时使用小锤整边修理和砂轮打磨、切割等设备噪声本底值较大,导致各工种在作业时受到影响,副司机调整方向和巡检时频繁经过噪声较大的动力间和电器间,检测结果也显示偏高。
7.4本次对该企业2个作业点的紫外辐射进行了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7.5职业卫生现场管理:该公司部分岗位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基本满足工作场所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现场工人存在未正确佩戴耳塞的情况。
7.6该公司在部分生产装置区设置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标识。8.建议
8.1针对用人单位噪声超标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综合考虑安全生产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按规定要求工人在生产时正确佩戴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经调查用人单位配备的耳塞为参数NRR值24dB的3M1270耳塞,其噪声有效衰减值=(NRR值-7)/2=8.5dB,小于15.5dB[100.5dB(定点噪声最高值)-85dB],不满足要求,故建议用人单位在高噪声作业点的员工可同时佩戴防噪耳罩,耳罩参数计算应满足(声衰减值+5dB)>(该地点检测结果-85dB);
对本底噪声较高的岗位,合理安排调整其工作区域、时间和班次,减少接触时间,适当安排工间休息。
8.2确保各岗位对应危害的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到位,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学习企业相关职业卫生知识,使其了解相关危害并能掌握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方法。
8.3定期对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体检并按要求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8.4按要求补充更新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公告栏、告知卡,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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