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信息公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动力厂)
发布日期:2024-11-26 15:51:51 浏览次数:82
用人单位名称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动力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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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定远县炉桥镇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常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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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动力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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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常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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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负责人 |
张旭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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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张守忠、刘曙杰、李谢军、张旭升、李玉露、马剑萍 |
调查时间 |
2024.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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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守忠、李玉露、李谢军、张旭升、刘曙杰、马剑萍、张志文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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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分析)人员 |
王士军、黄亚北、曹丽 |
检测(分析)时间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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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5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规定和要求。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企业及员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动力厂委托淮北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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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
本次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氨、氯气。由于本次检测是在非高温季节,故高温未做检测;修理工修理设备是不定时,故其接触电焊烟尘、紫外线、锰及其化合物、噪声未做检测;由于次氯酸钠没有职业接触限值,故未做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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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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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建议 1、针对噪声超标作业岗位,建议用人单位减少工人噪声作业接触时间,可采取轮班制,进一步减少工人接触机会;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进一步加强降噪减振检维修措施;接噪岗位作业人员上岗时应按要求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防噪耳塞,用人单位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关键控制点岗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管和维护工作,降低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采取综合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缩短作业时间等。 3、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职业危害防治素质。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张贴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并及时更换损坏的警示标识。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4、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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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为全面,评价建议具有针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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