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信息公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4-12-11 08:50:52 浏览次数:223
用人单位名称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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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北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郝景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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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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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郝景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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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旭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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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高伟、焦广良、李谢军、刘曙杰、张旭升、李玉露、马剑萍、张守忠、张志文等 |
调查时间 |
2024.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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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高伟、焦广良、李谢军、刘曙杰、张旭升、李玉露、马剑萍、张守忠等 |
现场检测时间 |
2024.08.13、2024.10.21-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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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分析)人员 |
黄亚北、王士军、李明凯、曹丽、等 |
检测时间 |
2024.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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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规定和要求,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企业及员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委托淮北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淮北市职业病防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4年8月13日、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进行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根据现场调查与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辨识出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分析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健康监护情况,做出评价结论,提出了相关补充措施和建议,客观、公正地编制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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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
通过现场调查和询问,结合相关资料,该公司确定的重点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1)化学因素:煤尘、矽尘、石膏粉尘、其他粉尘、SO2 、NxOy、H2S。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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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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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本次检测对用人单位产尘作业点和接触粉尘岗位进行粉尘检测结果:超标工种主要为水泥车间包装机叉袋工;超标点主要为1701熟料斜拉链机、水泥库底2个检测点。叉包机工作时水泥落差较大,造成粉尘逸散,造成叉袋工的个体粉尘浓度超标。1701熟料斜拉链机位于相对密闭的室内空间,加之巡检人员行动造成的二次扬尘导致该检测点的短时间粉尘浓度超标;水泥库底位于相对密闭的室内空间且有积灰,从而造成该检测点的短时间粉尘浓度超标。 (2)本次检测共对该企业工作场所的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化氢等进行了检测,其结果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3)本次检测根据工作日写实和个体噪声检测对三个主要单元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计算,检测计算结果显示,堆场/煤磨巡检工的岗位噪声超过国家标准。 (4)本次对该企业3个作业点的WBGT指数进行了检测,窑中和窑头超标,分析可能因高温天气回转窑露天设置,温度向外辐射影响导致。 (5)职业卫生现场管理:该公司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满足部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防护要求,但现场工人有未佩戴耳塞的情况。 (6)该公司在部分生产装置区设置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建议 (1)针对用人单位粉尘超标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①加强对物料运输过程中各进料口、出料口、带式输送机转载点设备的密闭性检查维护。 ②在水泥落料点安装缓冲溜槽,减缓水泥的下落速度,减少落差冲击产生的粉尘。 ③督促接触粉尘岗位作业人员上岗时按要求正确佩戴、及时更换防尘口罩、滤膜,达到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目的。 ④针对产生粉尘的密闭场所,应加强场所地面的冲洗清扫和清洁保持。 ⑤对于1701熟料斜拉链机、水泥库底等粉尘较大的场所进行巡检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佩戴口罩;同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检路线和操作流程进行巡检,避免因不必要的动作引发粉尘飞扬。 (2)针对用人单位接触工作场所定点噪声80dB(A)以上的岗位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①工作人员如因工作要求,需进入80dB(A)以上的噪声工作场所,在综合考虑安全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应严格按要求佩戴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并尽量减少停留在噪声检测结果85分贝以上的设备旁。 ②合理安排工作制度和巡检路线,减少工人接触噪声时间。 ③加强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的检维修并完善检维护记录及台账,保证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职业病防护设施在正常生产工作时正常运行。 ④按要求补充更新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公告栏、告知卡,并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⑤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使其了解粉尘、噪声、毒物的危害、防护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 ⑥对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体检并按要求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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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报告数据真实、有效,结论准确。 |